,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贴心服务,为您解答各类疑问
,云南一地“清除地下垃圾”,承包者称几十亩果树作物遭“强毁”,镇政府回应,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让我来帮您详细说明一下。
中山市大涌镇、儋州市兰洋镇、西安市长安区、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攀枝花市东区、宜昌市点军区、延边敦化市、双鸭山市集贤县、梅州市丰顺县、吕梁市临县、河源市龙川县、沈阳市大东区、玉溪市江川区、忻州市代县、澄迈县金江镇
承包多年的土地,未确认补偿方案、无执法文书情况下,被当地镇政府开挖清表,地上果树等作物被砍伐移除?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曼边村刘女士向大河报《看见》记者反映,自己承包的 41.5 亩土地先后两次遭到当地镇政府开挖,地面果树被强毁。" 此地块靠近罗梭江,被挖低两米后,土地高度下降,有可能会导致江水倒灌。"针对此事,当地镇政府回应称,该行为系依据检察院公益诉讼要求进行的河道环境整改,清理历史遗留垃圾,目前整治工作已完成通过验收。对方否认 " 强毁 " 说法,并表示:" 赔偿事宜多轮沟通,暂未达成协议,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至于没有强制执法文书、未与土地权益人协商一致就强行砍除作物等问题,记者多次询问,镇政府未作答复。种植多年果树和绿化树被砍伐2017 年,刘女士承包了勐仑镇曼边村近 41.5 亩土地,承包期限为 70 年。据勐仑镇相关资料,刘女士承包的该地块处于罗梭江勐仑镇曼边村段右岸。每逢枯水期,该小岛整体裸露且具备种植条件,农户多年来持续在此开展农作物种植活动。当地人将此处河滩地称为 " 江心小岛 "。在 2020 年,勐仑镇曼边村委会曼边小组曾与刘女士产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卷宗材料,其承包合同经三级法院及检察院裁定,均认定合法有效。据其介绍,刚承包时,地块上遍布垃圾,她自费清理并改良土地,预备将其打造成文旅项目。被挖前,该地块上种植了已生长近十年的果树、绿化树及菠萝等经济作物。刘女士称,第一次 " 强毁 " 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镇政府以 " 检察院责令探查垃圾 " 为由,在自己不知情、未到场的情况下进场。" 听说有政府要挖地,我打电话与勐仑镇政府领导取得联系,对方回复称只挖一个坑,看看底下垃圾深度,不破坏种植作物和水果以及绿化树木。"然而第二天,也就是 2025 年 12 月 19 日,她到达现场发现,其中约 11 亩合法土地已被挖掘破坏,地上农作物被拔除清理,果树和绿化树被砍伐移除。当天下午她到了勐仑镇政府会议室,公证处、水务局、司法部门、镇领导都在,她在现场收到一份地上附着物清点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我是土地权益人,镇政府做公证不通知我到场,我对这份公证书的公正性不认同;对地上附着物数目清点的准确性不认同,公证处只目测高度,未对地上作物的胸径和直径以及年轮做出测量就给出树木生长种植年限。" 她据此向勐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清点公证。2026 年 5 月 9 日早上,镇政府人员再次到访。" 来江边我家放了一份《复函》,通知我 5 月 15 日要来强挖地面‘清运地下垃圾’,这份复函没有抬头、落款、印章、发函人,没有联系方式,更没有给我复议和申诉权利与渠道。"5 月 15 日,镇政府将这份《复函》添加了抬头、落款、印章、发函人,落款时间改为 5 月 14 日,重新送达给刘女士。上午送达后,下午即开挖。据刘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开挖现场有挖掘机将树木推倒,当地相关负责人、警方均在现场。刘女士阻拦无效。视频中她现场询问相关负责人,强挖是否有执法证和法律文书,对方均表示,这个问题不作回答。镇政府:系检察院公益诉讼要求清理建筑垃圾为何要清理刘女士承包土地地下的垃圾?勐腊县勐仑镇人民政府一位负责人接受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地块位于罗梭江边,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因该处堆积建筑垃圾、违法弃土,污染生态环境水体,向县政府提起了公益诉讼。经水务部门核查,情况属实,并已立案。" 此次清理行动正是依据该公益诉讼要求进行的,目前地面上违规弃土、渣土已经做了清理。"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勐仑镇提供的《勐仑镇曼边村委会曼边村小组罗梭江江心小岛土方清理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小岛总面积达 40 余亩,其中涉及弃土的区域约 17 亩。目前,岛上种植有菠萝、芒果等大量水果,并于近两年新建临时建筑物 1 处。《方案》显示,为最大限度降低小岛堆土对罗梭江行洪安全的影响,需对违法弃土进行清理 …… 违法弃土下方埋藏大量生活垃圾,已对罗梭江水生态与水环境构成重大隐患 …… 清理范围主要为小岛东侧地块,面积约 0.78 公顷,现状高程介于 543.5 —— 546.5 米之间,清理后标高控制在 543.5 —— 544 米,需清理违法弃土量约 9000 立方米。刘女士表示,政府只说了清理范围和清走方数,没有说明恢复土地原貌的恢复方案。因为如果拉走近万方土,土地高度下降,会增加耕地水淹风险。垃圾来自何处?刘女士表示,多年前当地没有垃圾处理厂,这些垃圾一部分是当地村民的生活垃圾,一部分是镇里道路施工遗留的建筑垃圾。" 垃圾并不是我造成的,我承包前就有,我承包后已经在当时的镇政府领导班子指导下进行了清理、平整和绿化土覆盖,投入了许多资金和设备。"她要求政府提供土地恢复方案。争议:无执法文书、公证效力不被当事人认可此前,勐仑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接受大河报《看见》采访时也表示,认同有垃圾清理这件事,但否认 " 强毁 " 说法。关于程序问题,该负责人称,前期一直与刘女士沟通,有相关文书送达并告知,并非 " 没有通知 "。刘女士表示,镇政府所说的文书,即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镇政府在开挖施工现场出具的《复函》。" 上午送达、下午施工 ",刘女士认为送达程序不合法,刻意压缩了她的维权和申诉时限,隐瞒法定救济权利,剥夺了自己的申辩权、复议权。该镇政府负责人介绍,水务部门组织了公证处对地上附着物进行了保全,清表的时候动了一些(树),也曾与刘女士当面核对,但她提出了异议,要求重新清点保全。同时,镇政府聘请本地苗木公司,按树龄及 " 包活 " 的市场价核定了补偿款,总额超过 10 万元。" 前面几次跟她沟通,也把第三方确认表给刘女士让她确认,她当时没有明确认可这个金额。" 该负责人表示。刘女士表示,政府清点保全公证,没有通知她到场,镇政府聘请的苗木公司她并不认可,单方面的保全公证不应被采信。她曾向镇政府提出重新清点公证的申请,但被拒绝。根据勐仑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复函》显示," 针对你提出的恢复被破坏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原貌,组织三方到场重新清点、公证,此前地表附着物系在第三方见证和公证记录之下组织实施,你该项诉求我单位不予支持 "。针对为何没有执法文书、未与土地权益人协商一致就将作物砍除、后续恢复补偿方案等疑问,应勐仑镇政府负责人要求,记者将问题发送至了镇政府邮箱,对方约定 5 日内回复。6 月 8 日,勐仑镇政府回复大河报记者的邮件中,并未回应上述问题。回复称,目前整治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关于土地承包人补偿事宜,工作组与当事人共同清点地上附着物,参照市场行情核算补偿金额,就赔偿事宜多轮沟通,目前暂未达成协议,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6 月 9 日,记者再次追问强制执法程序问题,镇政府未作回应。刘女士表示,她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要求三方重勘重证、恢复土地原貌;并要求赔偿损失。律师:当事人可主张行政赔偿关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镇政府并非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主体,若认为刘女士承包地上存在违法弃土、垃圾堆放等情形,应当先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再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权自行采取强制开挖措施。即使检察院责令探查垃圾,镇政府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而不能以检察建议为由,跳过征收补偿和强制执行程序,直接拆除地上附着物。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付建认为,镇政府应当在《复函》中向刘女士明确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存在程序违法。在清点土地附着物时,镇政府单方委托本地苗木公司进行补偿核定,既未与刘女士协商确定评估机构,也未保障刘女士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与异议权,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刘女士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提出行政赔偿申请。拒绝赔偿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刘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申请损失鉴定,法院会指派第三方中立机构对价格进行评估。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路治欧认为,依据《行政强制法》,镇政府无权自行强制拆除或清除,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次,拆除、清理涉及他人合法财产时,应先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否则违反违反 " 先补偿、后施工 " 原则。在此事件中,镇长拒绝出示执法文书,说明缺乏合法执行依据。路治欧认为,公证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但未通知并不绝对构成公证无效。而未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救济途径,未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和救济准备时间,违反正当程序原则。本周数据平台本月官方渠道披露重要进展,,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贴心服务,为您解答各类疑问,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让我来帮您详细说明一下:
屯昌县南坤镇、恩施州恩施市 ,商洛市镇安县、亳州市涡阳县、东方市八所镇、吕梁市临县、锦州市义县、重庆市万州区、东方市东河镇、南平市浦城县、三沙市西沙区、常德市鼎城区、中山市古镇镇、洛阳市西工区、榆林市府谷县、泰安市泰山区、昭通市威信县 、金华市永康市、贵阳市观山湖区、嘉峪关市文殊镇、河源市紫金县、梅州市大埔县、大同市云州区、荆州市洪湖市、丹东市东港市、武汉市江汉区、泰安市泰山区、太原市古交市、鹤岗市向阳区、岳阳市云溪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全球服务区域: 琼海市会山镇、株洲市攸县 、红河弥勒市、潮州市潮安区、绍兴市柯桥区、许昌市建安区、周口市沈丘县、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济南市平阴县、榆林市吴堡县、合肥市庐江县、温州市永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海口市秀英区、达州市宣汉县、上海市徐汇区、丽江市古城区 、佳木斯市抚远市、韶关市新丰县、牡丹江市宁安市、揭阳市揭东区、晋中市祁县
本周数据平台近期数据平台透露新政策,,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贴心服务,为您解答各类疑问,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让我来帮您详细说明一下:
全国服务区域: 绥化市青冈县、葫芦岛市绥中县 、上饶市广信区、杭州市滨江区、五指山市水满、安阳市北关区、临夏康乐县、忻州市忻府区、临沂市临沭县、深圳市坪山区、株洲市茶陵县、宁波市鄞州区、临夏和政县、成都市邛崃市、黑河市嫩江市、白山市靖宇县、新余市渝水区 、临高县调楼镇、东莞市寮步镇、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屯昌县坡心镇、朝阳市凌源市、咸宁市赤壁市、三明市将乐县、黔西南贞丰县、宁波市鄞州区、台州市临海市、济南市市中区、安庆市大观区、文昌市文教镇、西安市蓝田县、安阳市殷都区、汉中市佛坪县、琼海市长坡镇、舟山市定海区、惠州市惠阳区、渭南市华州区、吕梁市石楼县、湘西州古丈县
官方技术支援专线:,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贴心服务,为您解答各类疑问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华纳万宝路深知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性,因此特别设立了在线客服,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的特点及优势,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贴心服务。 一、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简介 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是华纳万宝路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而设立的专业客服团队。该团队由一群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能够快速、准确地解答客户在购买、使用产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线客服的设立,旨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的特点 1. 专业性强: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团队由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丰富的产品知识和行业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准确的解答。 2. 服务态度好:在线客服团队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耐心、细致地解答客户疑问。 3. 响应速度快: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采用先进的在线沟通技术,确保客户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解答。 4. 保密性强:在线客服严格遵守客户隐私保护政策,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三、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的优势 1. 便捷性: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轻松联系在线客服,实现随时随地咨询。 2. 覆盖面广: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团队覆盖全国,无论客户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 3. 多语言支持:在线客服团队具备多语言沟通能力,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语言客户的需求。 4. 持续优化: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团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四、如何联系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 1. 官网:访问华纳万宝路官方网站,点击“在线客服”按钮,即可与在线客服团队取得联系。 2. 微信公众号:关注华纳万宝路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在线客服”按钮,即可与在线客服团队取得联系。 3. 客服热线:拨打华纳万宝路客服热线,将有专人为您解答疑问。 总之,华纳万宝路负责人在线客服以其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在今后的工作中,华纳万宝路将继续优化在线客服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您在使用华纳万宝路产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在线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承包多年的土地,未确认补偿方案、无执法文书情况下,被当地镇政府开挖清表,地上果树等作物被砍伐移除?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曼边村刘女士向大河报《看见》记者反映,自己承包的 41.5 亩土地先后两次遭到当地镇政府开挖,地面果树被强毁。" 此地块靠近罗梭江,被挖低两米后,土地高度下降,有可能会导致江水倒灌。"针对此事,当地镇政府回应称,该行为系依据检察院公益诉讼要求进行的河道环境整改,清理历史遗留垃圾,目前整治工作已完成通过验收。对方否认 " 强毁 " 说法,并表示:" 赔偿事宜多轮沟通,暂未达成协议,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至于没有强制执法文书、未与土地权益人协商一致就强行砍除作物等问题,记者多次询问,镇政府未作答复。种植多年果树和绿化树被砍伐2017 年,刘女士承包了勐仑镇曼边村近 41.5 亩土地,承包期限为 70 年。据勐仑镇相关资料,刘女士承包的该地块处于罗梭江勐仑镇曼边村段右岸。每逢枯水期,该小岛整体裸露且具备种植条件,农户多年来持续在此开展农作物种植活动。当地人将此处河滩地称为 " 江心小岛 "。在 2020 年,勐仑镇曼边村委会曼边小组曾与刘女士产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卷宗材料,其承包合同经三级法院及检察院裁定,均认定合法有效。据其介绍,刚承包时,地块上遍布垃圾,她自费清理并改良土地,预备将其打造成文旅项目。被挖前,该地块上种植了已生长近十年的果树、绿化树及菠萝等经济作物。刘女士称,第一次 " 强毁 " 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镇政府以 " 检察院责令探查垃圾 " 为由,在自己不知情、未到场的情况下进场。" 听说有政府要挖地,我打电话与勐仑镇政府领导取得联系,对方回复称只挖一个坑,看看底下垃圾深度,不破坏种植作物和水果以及绿化树木。"然而第二天,也就是 2025 年 12 月 19 日,她到达现场发现,其中约 11 亩合法土地已被挖掘破坏,地上农作物被拔除清理,果树和绿化树被砍伐移除。当天下午她到了勐仑镇政府会议室,公证处、水务局、司法部门、镇领导都在,她在现场收到一份地上附着物清点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我是土地权益人,镇政府做公证不通知我到场,我对这份公证书的公正性不认同;对地上附着物数目清点的准确性不认同,公证处只目测高度,未对地上作物的胸径和直径以及年轮做出测量就给出树木生长种植年限。" 她据此向勐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清点公证。2026 年 5 月 9 日早上,镇政府人员再次到访。" 来江边我家放了一份《复函》,通知我 5 月 15 日要来强挖地面‘清运地下垃圾’,这份复函没有抬头、落款、印章、发函人,没有联系方式,更没有给我复议和申诉权利与渠道。"5 月 15 日,镇政府将这份《复函》添加了抬头、落款、印章、发函人,落款时间改为 5 月 14 日,重新送达给刘女士。上午送达后,下午即开挖。据刘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开挖现场有挖掘机将树木推倒,当地相关负责人、警方均在现场。刘女士阻拦无效。视频中她现场询问相关负责人,强挖是否有执法证和法律文书,对方均表示,这个问题不作回答。镇政府:系检察院公益诉讼要求清理建筑垃圾为何要清理刘女士承包土地地下的垃圾?勐腊县勐仑镇人民政府一位负责人接受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地块位于罗梭江边,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因该处堆积建筑垃圾、违法弃土,污染生态环境水体,向县政府提起了公益诉讼。经水务部门核查,情况属实,并已立案。" 此次清理行动正是依据该公益诉讼要求进行的,目前地面上违规弃土、渣土已经做了清理。"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勐仑镇提供的《勐仑镇曼边村委会曼边村小组罗梭江江心小岛土方清理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小岛总面积达 40 余亩,其中涉及弃土的区域约 17 亩。目前,岛上种植有菠萝、芒果等大量水果,并于近两年新建临时建筑物 1 处。《方案》显示,为最大限度降低小岛堆土对罗梭江行洪安全的影响,需对违法弃土进行清理 …… 违法弃土下方埋藏大量生活垃圾,已对罗梭江水生态与水环境构成重大隐患 …… 清理范围主要为小岛东侧地块,面积约 0.78 公顷,现状高程介于 543.5 —— 546.5 米之间,清理后标高控制在 543.5 —— 544 米,需清理违法弃土量约 9000 立方米。刘女士表示,政府只说了清理范围和清走方数,没有说明恢复土地原貌的恢复方案。因为如果拉走近万方土,土地高度下降,会增加耕地水淹风险。垃圾来自何处?刘女士表示,多年前当地没有垃圾处理厂,这些垃圾一部分是当地村民的生活垃圾,一部分是镇里道路施工遗留的建筑垃圾。" 垃圾并不是我造成的,我承包前就有,我承包后已经在当时的镇政府领导班子指导下进行了清理、平整和绿化土覆盖,投入了许多资金和设备。"她要求政府提供土地恢复方案。争议:无执法文书、公证效力不被当事人认可此前,勐仑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接受大河报《看见》采访时也表示,认同有垃圾清理这件事,但否认 " 强毁 " 说法。关于程序问题,该负责人称,前期一直与刘女士沟通,有相关文书送达并告知,并非 " 没有通知 "。刘女士表示,镇政府所说的文书,即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镇政府在开挖施工现场出具的《复函》。" 上午送达、下午施工 ",刘女士认为送达程序不合法,刻意压缩了她的维权和申诉时限,隐瞒法定救济权利,剥夺了自己的申辩权、复议权。该镇政府负责人介绍,水务部门组织了公证处对地上附着物进行了保全,清表的时候动了一些(树),也曾与刘女士当面核对,但她提出了异议,要求重新清点保全。同时,镇政府聘请本地苗木公司,按树龄及 " 包活 " 的市场价核定了补偿款,总额超过 10 万元。" 前面几次跟她沟通,也把第三方确认表给刘女士让她确认,她当时没有明确认可这个金额。" 该负责人表示。刘女士表示,政府清点保全公证,没有通知她到场,镇政府聘请的苗木公司她并不认可,单方面的保全公证不应被采信。她曾向镇政府提出重新清点公证的申请,但被拒绝。根据勐仑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复函》显示," 针对你提出的恢复被破坏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原貌,组织三方到场重新清点、公证,此前地表附着物系在第三方见证和公证记录之下组织实施,你该项诉求我单位不予支持 "。针对为何没有执法文书、未与土地权益人协商一致就将作物砍除、后续恢复补偿方案等疑问,应勐仑镇政府负责人要求,记者将问题发送至了镇政府邮箱,对方约定 5 日内回复。6 月 8 日,勐仑镇政府回复大河报记者的邮件中,并未回应上述问题。回复称,目前整治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关于土地承包人补偿事宜,工作组与当事人共同清点地上附着物,参照市场行情核算补偿金额,就赔偿事宜多轮沟通,目前暂未达成协议,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6 月 9 日,记者再次追问强制执法程序问题,镇政府未作回应。刘女士表示,她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要求三方重勘重证、恢复土地原貌;并要求赔偿损失。律师:当事人可主张行政赔偿关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镇政府并非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主体,若认为刘女士承包地上存在违法弃土、垃圾堆放等情形,应当先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再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权自行采取强制开挖措施。即使检察院责令探查垃圾,镇政府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而不能以检察建议为由,跳过征收补偿和强制执行程序,直接拆除地上附着物。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付建认为,镇政府应当在《复函》中向刘女士明确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存在程序违法。在清点土地附着物时,镇政府单方委托本地苗木公司进行补偿核定,既未与刘女士协商确定评估机构,也未保障刘女士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与异议权,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刘女士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提出行政赔偿申请。拒绝赔偿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刘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申请损失鉴定,法院会指派第三方中立机构对价格进行评估。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路治欧认为,依据《行政强制法》,镇政府无权自行强制拆除或清除,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次,拆除、清理涉及他人合法财产时,应先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否则违反违反 " 先补偿、后施工 " 原则。在此事件中,镇长拒绝出示执法文书,说明缺乏合法执行依据。路治欧认为,公证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但未通知并不绝对构成公证无效。而未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救济途径,未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和救济准备时间,违反正当程序原则。
文章点评